分队管理要“三明”

发布时间:

2020-09-16 15:42

分队长是基层保安服务工作的组织者和执行者,是保安队伍的兵头将尾,需具备良好的思想境界、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,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其服务、管理职能。笔者认为,分队长在基层队伍管理工作中要做到明理、明责、明策。

一是思想上要明理。分队长要心中装有集体、装有他人,要明确做好管理工作,不仅指提升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,还包括加强思想教育、沟通协调等。在日常工作中,分队长要做到谦虚谨慎,勤学苦练,奋勇当先,在岗位上为分队做出标榜和表率。这就要求分队长要思想好、业务精、作风正、纪律严,对队员关心爱护,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,及时疏导教育,搞好分队团结,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
二是工作上要明责。所谓明责,就是要求分队长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,做到分工协作,条理分明。要明确自己分管工作的目标和重点,以便对照检查、反省借鉴,并通过分队会议、客户反馈等途径,虚心听取意见,及时改正提高。要全力做好分队行政管理,及时传达贯彻公司的工作指令,督导检查队员遵章守纪情况,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,及时解决分队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,从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
三是方法上要明策。管理需要策略,分队长要身先士卒,以身作则,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感召力,以人格魅力来带动班队共同进步。当保安员遇到问题和困难时,分队长要真诚帮助,耐心细致,努力把规章制度内化为每名保安员的行为准则。在分队管理过程中,要注重培养分队严格的组织纪律和严谨的工作作风,组织队员学政治,讲规范,强业务,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,带领团队全面深入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

 (第五分公司 徐胜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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